Organization Structure of the Students' Union
學生會架構

Central Organizations of the Students Union
中央組織
幹事會
仲裁委員會
評議會
城市廣播
編輯委員會
學生會由五大中央組織及其轄下組織所組成,中央組織包括幹事會、仲裁委員會、評議會、編輯委員會及城市廣播。學生會集行政機構(幹事會)、立法機構(評議會)及司法機構(仲裁委員會)於一身,三權以平衡架構的形式實現互相制衡及監察。而傳媒機構(編輯委員會及城市廣播)則作為三權之外的第四權,透過報導於學生會架構中發揮監察作用,並讓基本會員對於學生會有充足的知情權,進而彰顯自由民主、學生會獨立自治的精神。
Other Affiliated Societies of the Students' Union
其他學生會組織
學院及學部聯會
又稱 “中莊”, 是過往伴隨着學院收生制的出現而產生。學生會一共有三支中莊,分別爲 商學院及學部聯會(BCDS),人文社會科學院(LASDS)及 科學及工程學院及學部聯會(SECDS)。其功能與Department莊相若,同樣為基本會員謀福祉及舉辦活動,但由於其基本會員衆多,中莊舉辦的活動通常具更大規模。
學科聯會
又稱 "Department Soc/ 細Soc“,負責為其基本會員謀福祉及舉辦活動,現時學生會一共有二十一支Department 莊,大多也有二十年以上歷史。
附屬組織
又稱 "AC Soc",性質類似興趣學會,把志同道合的會員凝聚在一起,並舉辦各種活動。學生會會員可以自由加入成爲會員,各AC Soc將向其會員收取會費,金額各異。
宿生會
又稱”Hall 莊“,每一座宿舍(除Hall8外)均有宿生會,為宿生服務及舉辦活動爲主同時亦擔當了與學生宿舍處(SRO)的溝通橋梁,為宿生不公義的事情發聲。